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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离职时工作服押金必须退还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5-08-15 09:38:04
     饭店、商场等工作人员穿统一的工作服,似乎已经成了惯例,而这些工作人员都需要向老板交纳一定数额的工作服押金。但是,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工作服押金不退
 
  吴小姐今年25岁,之前在江宁刘氏烧鸡公饭店工作,已经做到值班经理一职,每月工资2200元。随着年龄的增长,吴小姐想要谋求更好的职务,于是,她萌发了辞职的念头。今年6月初,她终于下定决心辞职,尽管老板一再挽留,但是吴小姐去意已决。经过十多天的沟通,吴小姐终于办好了辞职手续,接下来只要交接好工作,结清工资等费用就行了。吴小姐解释,他们饭店每月20号发工资,财务直接打在银行卡上,因此她并不着急催促,只是提前找老板要求退还当初缴纳的工作服押金,总计220元,谁知却遭老板一口拒绝。“老板称工作服是个人物品,更何况已经被我穿了一年多了。”
 
  吴小姐介绍,当初进入饭店工作时,饭店给员工配了工作服,男女上衣一样,都是白衬衫,只不过男装配的黑裤子,女装配的绿裤子,一人两套,要求每人交工作服的押金220元,并且承诺离职时退还。现在老板出尔反尔,不同意退还,这样的做法令吴小姐很失望。
 
  饭店:连同工资一并退还
 
  饭店老板会失信于员工吗金陵晚报记者联系了刘氏烧鸡公饭店负责人龚经理。
 
  龚经理表示,饭店作为餐饮服务单位,统一着装是必须的。之所以收取工作服押金,是因为服务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如果不收押金,好多员工离开时,连服装也会带走。吴小姐反映老板不愿意退还工作服押金的说法,龚经理称不会克扣职工这点“小钱”,请吴小姐放心,这笔费用会连同工资一起打入其银行卡中。
 
  在金陵晚报记者采访过程中,龚经理一再肯定了吴小姐的工作能力,他希望吴小姐可以再考虑回来工作。
 
 
   须退还工作服押金
 
  统一着装真的应该由职工买单吗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林晨律师认为,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服属于劳保用品,如果提供则须免费。此案中,工作服是单位要求穿的,不是员工主动要穿。那么,工作服就属于工作的必须条件,应由用人单位无偿提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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